国内刊号:32-1119/P
国际刊号:0564-3929
发布日期:
作者:常春英,杨婕,吴俭,黄灶泉,吕明超,李朝晖,邓一荣
单位:常春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杨婕,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吴俭,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黄灶泉,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吕明超,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李朝晖,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邓一荣,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地球关键带(土壤)污染归趋与风险防控实验室,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广州 510045;ecoyrdeng@163.com,
关键词: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地规划;土地流转;联动监管
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8YFC18014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907337)和广东省环保专项(粤财预〔2024〕4号)资助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住得安心”的关键,其工作成效受到技术发展与环境管理的双重影响,其中联动监管的系统性和衔接性至关重要。国家及各地针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进行了诸多尝试,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多种形式,在部门职责划分、过程监管、准入管理等方面不断细化和规范,有效管控了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但联动监管的全面性和衔接性尚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文在分析建设用地自然属性、社会经济属性及土壤治理修复特殊性等特点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目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工作现状、典型问题和优化建议。总体上,各级地方在国家制度体系框架下,重点从细化监管范围、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监督落实等方面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剖析了联动监管范围不明、规划考量力度不足、土地流转嵌入不深、地块信息集成不够等问题,并从明晰监管范围、融合土地规划与土壤修复、细化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国土空间“一张图”、多手段强化监督管理等角度提出了部门联动的制度优化建议。未来可从精准化监管、绿色低碳修复转型和提升土壤污染数智化水平等方面深入研究,有效提升联动监管综合成效。研究可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联动监管制度完善以及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提供参考。
来源:2025年第5期
《土壤学报》期刊编辑部